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根据《“安徽工业精品”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皖经信科技〔2018〕182号)要求,经研究,开展2018年“安徽工业精品”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企业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建有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等有关研发设计创新平台。 (三)企业综合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所需各类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认证,近3年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四)产品重点围绕《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和《安徽省制造强省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1年)》提出的重点发展领域和产业。 (五)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处于国内良好水平;或是拥有**商标等**品牌荣誉,市场占有率和用户美誉度较高等。 (六)已被遴选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 二、推荐材料 (一)《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六)申报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凭证(发票或销售合同等);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向所在市(直管县)经信委提出申请,由市(直管县)经信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初审通过的企业产品名单,由市(直管县)经信委汇总,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各市、直管县推荐名额不**过20个。 (四)推荐意见与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9月28日前报送省经信委,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安徽工业精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联系人:科技处 赵薇、李明胜 附件:1. 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 2. 安徽工业精品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 2018年9月5日 相关附件: 1. 附件1--2.xls < 附件1 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 产品名称: 申请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 二〇一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