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合肥市两创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合经信〔2016〕 156号)文件规定(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六批两创产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为11月1日 —11月6日,县区推荐上报时间为 11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流程 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有关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经信部门,由经信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处。 三、申报要求和材料 1.**批《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中获得国家或省级新产品、**产品等称号,接近或已满三年有效期的产品(截至 2018年12月30日),可按程序重新申报认定。 2.申报的产品和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中的申报条件,并按照办法“*七条”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装订成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提交县(市)区、开发区现场查验。 3.《管理办法》、《合肥市两创产品申请表》等资料请自行前往市经信委官方网站下载。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人负责,精心组织;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做好原件及复印件查验,保证推荐质量。 请于11月9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各一份) 报送至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处。 附件: 1.合肥市两创产品认定申请表 2.合肥市两创产品申报情况汇总表 项目申报请联系安徽卧涛。 2018 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