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申请软件着作权,联系安徽卧涛 近来,软件着作权由于其编写方便、*快、一次缴费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客户的喜爱,所以经过卧涛之手的软件着作权经常就是30-50件的批量申请,但是软件着作权申请真的那么“简单 ”吗,下面我们一起来聊聊其中的“不简单” 。 一般软件着作权的申请目的包括以下几种: ①**企业申请中的知识产权 ②新产品、科技成果评价、双软等的申报 ③自身研发系统,享受**退税优惠政策。 其实这些不同的项目中软件着作权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很多客户申请软着的时候就是没有注意到各个软着不同作用的区别,后期真正开发出来了发现前面申请的软着虽然名称相同但是可能没办法用上了,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企业在申报软件着作权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其目的。 若申请新产品、科技成果评价、双软企业为例,申报的软件系统后期需要通过安徽省软件评测中心或者安徽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鉴定,然后出评测报告的,所以整个系统必须是实际存在,可以运行的,这样的话就应该跟申报系统完全对应了。 如企业申报即征即退,系统早已开发完成,后期申报软件着作权,那就需要注意软件着作权的日期必须在评测报告日期之前,我有客户之前不关注日期这块,虽然相差时间不久,但是税务局是不认可的。 根据以上分析,企业应该有了对于软件着作权一定的了解,在申请软着时,企业可以把自身的想法完全的跟专业人员沟通清楚,这样才能让软件着作权真正发挥其作用,而不是一纸虚名。